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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8月7日下发关于对古鳌科技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8月1日,公司公告,公司将担任上海昊元古信息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上海昊元古”)的普通合伙人,胡义军、金晶、张斌为有限合伙人,公司、金晶、胡义军、张斌将向上海昊元古注资合计4.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3.7亿元,注入上海昊元古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存科技”)股权。8月2日,公告,上海昊元古分别与各方签订《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股东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昊元古将直接持有新存科技31.3936%股权。同日公司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7012万元收购上海钱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钱育”)的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钱育100%股权。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本次投资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对应的整改措施及影响;公司补充披露新存科技在上海昊元古入股前后的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情况,说明新存科技后续控制权情况,并说明公司对上海昊元古投资、上海昊元古投资新存科技的后续会计处理及新存科技业绩变动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该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此外,关注函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两次收购上海钱育评估所选取的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并结合前次收购上海钱育的盈利预测及实现情况,两次收购期间上海钱育的经营业绩、客户数量、订单数量的稳定性及增长情况,上海钱育的产品结构、技术先进性、所处行业地位、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的变化情况等分析两次收购评估参数取值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并说明本次收购上海钱育估值增值率较高且较前次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前次未全额收购上海钱育股权的原因,并结合自前次收购以来,公司对上海钱育的有效整合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等,说明本次收购少数股权的必要性;说明投资新存科技及上海钱育的资金是否实际来自于非公开发行,终止募投项目后进行此投资是否实质变更资金投向,是否可能存在投资资金实际流向陈崇军的可能;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交易所涉主体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与其他利益安排或者协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相关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